一、入選複賽名單
國小遊戲組 :共 10 隊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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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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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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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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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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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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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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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六家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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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眼貓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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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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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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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彥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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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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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光明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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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國小遊戲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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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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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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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晴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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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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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信勢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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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勢遊戲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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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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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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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昭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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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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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東興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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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興國小遊戲B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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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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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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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博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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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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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東興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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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興國小遊戲A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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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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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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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宇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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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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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興隆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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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電皮卡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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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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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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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鵬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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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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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興隆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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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狂卡比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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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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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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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鵬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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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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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松林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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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球小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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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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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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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祐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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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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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中山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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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C+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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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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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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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駿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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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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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新湖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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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湖之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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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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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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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郁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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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動畫組 :共 5 隊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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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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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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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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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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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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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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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安興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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笛聲飛揚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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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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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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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美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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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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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光明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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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國小動畫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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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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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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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晴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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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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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興隆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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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忻盡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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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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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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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鵬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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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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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松林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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姿佳聯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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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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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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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祐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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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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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新湖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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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咪特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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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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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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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郁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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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遊戲組 :共 10 隊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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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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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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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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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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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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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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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鳳岡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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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中一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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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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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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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萬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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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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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忠孝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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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孝1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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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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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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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郁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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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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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博愛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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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3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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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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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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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琳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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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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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博愛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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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4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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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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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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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朝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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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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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橫山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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橫中好棒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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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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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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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佩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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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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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自強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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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騙防衛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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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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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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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佳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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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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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勝利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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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幻貓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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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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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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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翠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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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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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成功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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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必勝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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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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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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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冠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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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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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東興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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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興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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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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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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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世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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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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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成功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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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笑哈哈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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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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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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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鐘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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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動畫組:共 7 隊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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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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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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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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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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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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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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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新豐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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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碗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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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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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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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祐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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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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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勝利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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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可酥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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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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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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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育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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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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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博愛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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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2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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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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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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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琳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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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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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勝利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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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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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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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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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育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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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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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竹東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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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希望是這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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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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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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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文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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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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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成功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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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眼睛凃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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凃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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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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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孟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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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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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立博愛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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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愛1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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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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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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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琳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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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入選複賽之隊伍請於 112 年11月13日(一)10 : 00 至11月 17 日(五)16:00間至資訊科技競賽網「線上報名」登入,點選「CC授權同意書匯出及上傳」,匯出CC授權同意書親簽掃描後匯入檔案,即完成報名,逾時未上傳視同放棄參賽。
三、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:請入選隊伍依本中心「112年8月16日教督字第1125028531號函」及「113年度新竹縣貓咪盃Scratch競賽-複賽入選名單」辦理。
四、競賽作品版權:參加本次競賽之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同意作品採用創用 CC「授權要素 BY(姓名標示)—授權要素 NC(非商業性)—授權要素 SA(相同方式分享)」授權條款臺灣 3.0 版釋出,並於「參賽作品開頭」標示創意授權圖示,圖示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五、現場複賽注意事項:
(一)競賽地點: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(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68號)三樓第一及第二電腦教室。
(二)競賽時間:原訂112 年 12 月 1 日為現場複賽,惟適逢教育局訂定之段考周,複賽正式日期將與各校協調後另行公告。
(1) 08:30-09:00 選手報到(於8:45分開放入座)
(2) 09:00-09:10 規則說明(約3分鐘)、設備測試(約7分鐘)、公布題目
(3) 09:10-12:10 競賽創作上機實作(剩餘10分鐘提醒一次,須將比賽作品存取至隨身碟內指定位置,時間到即停止動作。)
(4) 12:10-12:30 作品繳件確認(學生原位等待裁判收取隨身碟,一名代表與裁判確認無誤、可開啟後即可離席至一樓星空教室找指導老師領取便當。)
(三)競賽題目:採現場公布題目創作方式進行。
(四)其他補充說明
(1)僅選手能入場,開賽30分鐘後不得入場(請選手帶學生證、身分證或健保卡作為身分證明文件,依照指派座位入座)。
(2)競賽選手禁止攜帶任何文具、設備及個人物品入場(耳麥、身分證明文件除外),手機可於簽到處統一保管(關機或靜音)或交由帶隊/指導老師保管。
(3)競賽期間嚴禁使用網路之行為,如經裁判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(4)以桌機競賽,提供競賽每位選手 PC 電腦 1 台、耳麥1套(或可自行攜帶耳麥,提供之耳麥賽後可帶回)。
(5)每隊伍配隨身碟 1 個(須繳回)、A4紙5張、2支筆與橡皮擦1個(不足會再提供)。
(6)同組選手資料交換,皆以大會提供之隨身碟進行。
(7)務必於作品開頭標示創意授權圖示,若未放上,總平均予以扣 1 分。
(8)設備若出現問題請舉手提出,經裁判判定後移至備用空位。
(9)選手可離開座位上廁所及喝水,但不得與指導老師交談,每次限時10分鐘。
(10)若經查獲以上違規事項將由本中心依情事判定扣分或失格。
六、遊戲、動畫組別各錄取特優 2 隊參加全國現場實作競賽,若優先隊伍主動放棄參與全國賽事,將由次一序位之隊伍優先遞補參賽;另各組依作品水準,錄取優等、佳作若干隊。
七、聯絡人:本中心資教推廣組王老師,5962103 分機32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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